12月17日,LG新能源與福特汽車解除了價值約457億元人民幣的電動汽車電池供應合同。該合同原定于2024年10月簽訂,涉及LG新能源向福特供應總計109GWh的
電池電芯和模組,計劃從波蘭工廠生產(chǎn)并供應給福特的電動汽車。其中,2027年至2032年供應的75GWh合同已被解除,而2026年至2030年供應的34GWh合同則保留。
合同解除的直接原因是美國電動汽車補貼取消后,福特決定暫停部分電動汽車車型的生產(chǎn)。福特汽車最近全面修改了其電動汽車戰(zhàn)略,將業(yè)務結(jié)構重組為以汽油車和混合動力車為中心,并停止了下一代電動卡車和電動商用貨車的開發(fā)。LG新能源相關人士表示,由于福特汽車的電動化戰(zhàn)略變更,特定車型的開發(fā)被中止,導致部分供應合同被解除,但雙方的長期合作關系將得以維持。福特汽車也調(diào)整了與SK On的合作。

來源:一電快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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